钱祯澍:推动农业上游发展 助力乡村振兴******
新华财经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马悦然)生鲜电商的蓬勃发展为农村商业赋予了经济增长新引擎。当前,生产和消费端不断呈现新变化。消费端更重视品质、品牌和多样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生鲜电商加速发展,线下和线上销售渠道不断拓宽。
生鲜电商如何在激烈竞争中保持独有优势维持盈利?近些年企业如何通过从销售端反向推动供给侧升级改革,助力农村商业发展?记者就这些问题专访了本来生活网总经理钱祯澍。
本来生活网近些年盈利情况?
钱祯澍:本来生活网自2019财年至今已经连续四年实现全财年盈利,近3年销售额年均增长50%+。目前,本来生活网为用户提供覆盖17大品类的24,000多款优质商品,其中定位中高端的优质、优价生鲜食材是本来生活网的主营商品;销售水果蔬菜(F&V)和其他生鲜食品占总体销售份额约为60%。
对于生鲜赛道未来发展的看法?
钱祯澍:生鲜由于其高频消费的属性成为消费升级趋势下“新零售”的超级入口和主赛道,传统零售也将生鲜作为引流工具。不可否认,生鲜生意普遍成本高、利润薄,单纯用互联网的“流量逻辑”来做的话,在“低质低价”的红海竞争中是很难盈利的。然而,消费升级的本质是品质升级,品质的升级又需要依托品牌的背书来实现“优质优价”的品牌溢价和长期产业化发展。在国家大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与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下,我们有理由相信,生鲜赛道在农产品品质化、品牌化发展的方向上可以开辟出一片蓝海。
本来生活网未来发展目标?在战略合作方面有其他考虑?
钱祯澍:生鲜行业的竞争是持久战,行业将始终处于积极响应市场需求的动态进化过程中,多业态、多模式将长期并存。在这个开放赛道上,本来生活网十年来也在持续探索、创新生鲜服务最优模式,满足多样的市场需求。
业务发展方面,我们的目标是以“订单式农业+品牌化产品”为抓手向原产地赋能,不断提高在“产供销配”一体化产业链各环节上的服务效率,助力中国特色农产品走“优质优价”的上行路,最终一方面通过为消费者提供更高性价比的优质产品实现正向盈利,另一方面通过消费帮扶、产业帮扶推动原产地产业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战略合作方面,我们将持续深入上游的上游、源头的源头,在真正意义上构筑起农产品品质新高地。例如,在发起成立“科技赋能农产品品质联盟”一周年之际,我们与国际权威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SGS进一步深化业务合作,将在持续完善农产品可溯源体系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持续推进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BRC认证等,为中国生鲜农产品品质树立行业标杆。
企业如何通过从销售端反向推动供给侧升级改革,助力农村商业发展?
钱祯澍:我们认为生鲜零售这门生意最重要的价值之一是推动乃至引领农业产业链升级发展。
作为扎根在农十年的生鲜企业,本来生活网选择以“互联网+大农业”的方式赋能农业产业化发展,充分发挥供应链整合与品牌化营销的服务优势,积极协同上下游合作伙伴促进各地特色农产品在“产供销配”产业链各环节提质增效,通过打破传统生鲜“低质低价”的恶性循环让生产者与消费者都能从“优质优价”的农产品升级中受益,从而实现从销售端反向推动供给侧结构改革。
在实践中,我们培养专业买手深入原产地发掘有潜力实现品牌溢价的优质生鲜商品,以“订单式农业+品牌化产品”为抓手联动各地产业链包括政府机构、帮扶机构、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农户等在内的多方资源进行深度合作,携手打造符合市场需求与市场化标准的优势商品品牌,并通过“产供销配”一体化的高效供应链服务模式打通产地与大市场,助力优势商品形成稳定的客源和口碑。这是季节性生鲜商品最好的归宿,也是生鲜零售突破的关键。
以西藏岗巴羊为例,该产品作为西藏珍贵的畜牧产品代表,通过本来生活网与西藏地球第三极的战略合作首次进入西藏以外的消费市场。以区域公共品牌为依托,结合岗巴羊地理标识产品的属性,双方合作构建了岗巴羊地方标准体系、一站式综合质量检测认证服务体系、羊肉理化指标优势分析体系、物流体系等一系列岗巴羊产业体系,推动了产区内岗巴羊产业规范化、集约化、科学化发展,打造出集“品牌营销+渠道建设+产品技术+质量溯源”于一体的优质羊肉品牌,不仅解决了岗巴羊产品“有名无市”的困境,也通过有效增强西藏自治区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了当地乡村产业发展。
生鲜赛道竞争火热,本来生活网如何锻造自身优势?
钱祯澍:我们的实践经验总结来讲有三点:开创专业买手制;独创产地直采的生鲜DTC模式;坚定践行农产品品牌化。
——买手制。本来生活网最早把“买手”概念引入生鲜零售行业。专业的买手团队相当于掌舵一个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销售的“职业经理人”,是本来生活网在供应链上游建设上区别于行业传统模式的关键一环。不同于传统模式的采购思维,我们充分发挥买手团队的行业敏锐度与选品专业性,深入到上游产地,通过促进产品优化、品牌价值打造去赋能有潜力的农产品转型为具有市场竞争力与差异化的优质商品,并在打上“本来生活”优质IP烙印后从此从大众农产品中脱颖而出,得到市场广泛认可。
——生鲜DTC模式。本来生活网的生鲜DTC模式以最短路径有效链接了供需两端,并能结合对市场需求的敏锐洞察推动农业生产端改造升级。在生产端,我们推动农产品从田间地头的“原生态” 蜕变为口感、品质稳定统一的商品,从品种开发、田间管理再到商品化定型各环节输出种植、采摘、加工、追溯、物流等流程标准,并通过数字化及全程化管理系统的建设,搭建了“产供销配”一体化的高效供应链服务体系。
在需求端,这种模式打破了农产品层层批发的传统流通链路,大大提高了用户的消费体验,并通过健全农产品全程可溯源体系最大程度保障消费者利益。
这种模式也让我们得以将全球优质商品通过“最短交易链”带到中国市场,同时深度参与到海外生鲜农产品的上游生产端。比如我们通过C2M定制生产、包机包园直采等方式为中国消费者引进了智利三文鱼、新西兰维必滋巴氏杀菌奶、美国车厘子、泰国金枕榴莲等优质进口商品,有效赋能了海外品牌在中国市场的开拓与发展,实现了全球供应商与中国消费者的利益共赢。
——农产品品牌化。基于十年来锻造的供应链与营销服务优势,本来生活网实践出“品质+品牌”方法论,成为我们的业务特色与核心竞争力。“品质”是指通过供应链创新升级,通过精益化运营与科学选品标准,打造农产品高品质行业标杆;“品牌”是指以品质优势为基础,发挥互联网思维与营销资源优势塑造新时代的农产品品牌,通过打造品牌口碑实现溢价,让良心农人获得良心回报。“品质+品牌”方法论服务于当下“优质优价”的消费升级需求,将更多健康、安全、绿色的优秀特色农产品带到城市消费者的餐桌。截至目前,我们已经赋能打造了包括褚橙、李玉双大米、俞三男状元蟹等400多个生鲜农产品品牌。
十年扎根在农,我们致力于以赋能农业上游生产端的经验优势为“品质兴农、品牌强农”的乡村振兴事业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方法路径。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朱鹮野外种群从1981年的7只增加到6000余只,藏羚羊野外种群从7万只增加到约30万只,在野外一度消失的野马、麋鹿重新建立起野外种群……这些野生动物种群的恢复,离不开这些年来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为了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实际需要相适应
“2021年云南大象北上及返回之旅,让世界看到了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成果。”岳仲明介绍,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5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评估野生动物保护法,广泛收集各方面对法律修改的意见建议,为修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提供依据。
“检查中多地反映,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存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相关法律衔接不够等问题,表明相关法律制度亟待修改完善。
对此,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科学决策。
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人大和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代表、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修订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2年8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会后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806位社会公众提出的12057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1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社会公众主要就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放生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在草案三次审议稿中作了体现。
修法完成后,推动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已提上日程。岳仲明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外来物种防控、细化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
近年来,诸如外来物种入侵、野生动物损害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等新闻不时见诸媒体,引起社会关注。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中对这些社会热点问题也予以了积极回应。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岳仲明介绍,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谢屹表示,外来物种危害是全方位的,不仅导致本地物种灭绝、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改变、退化以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更严重危害到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才能够实现因‘放’而‘生’。”
此次修法中,还增加了“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等内容。“一些社会公众放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放生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做到合法有序。”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表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次修订中,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的细化也成为一大看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野生动物肇事的问题根源在于野生动物活动区域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区域的空间重叠。”谢屹表示,得益于我国多年持续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长,但作为关键栖息地的自然保护地因为面积既定和生态承载力有限,导致了此类问题呈现加剧态势。
此次修法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予以细化,其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
“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秦天宝表示,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因此诸如野猪等野生动物也被纳入其中。”
凝聚各方合力
为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直接法律依据
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近年来,随着公益诉讼制度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方面作用愈发凸显,此次修法新增的公益诉讼相关条款,对满足实践发展需要和破解制度发展瓶颈是关键一步。
“此前,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实际上已经‘隐含’在了公益诉讼适用的范围之内。”秦天宝表示,此次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则明确为检察机关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这同时也有利于调动相关社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唐家河保护区)是大熊猫的重要栖息地,属2019年1月挂牌成立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岷山片区。2015年以来,四川省青川县某肉羊养殖场以及村民韩某某等长期在唐家河保护区内违法放牧,破坏了大熊猫及其伞护的野生动植物的生态环境,尽管唐家河保护区管理处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多次向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但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2020年5月,青川县检察院主动走访县内自然保护区时发现该案件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同时,检察机关兼顾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养殖户合法权益,推动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养殖户退出自然保护区补偿问题,引导自然保护区原住居民利用现有资源发展乡村振兴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有偿参与国家公园管理。
“本案是中国大熊猫栖息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第一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自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万余件,既涉及国家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也涉及动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以及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和本地重要生物种群的保护等。
“如今公益诉讼条款写入野生动物保护法,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调研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制定相关办案指引,指导各级检察机关规范办理此类公益诉讼案件。
版式设计:蔡华伟
本报记者 张 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